18屆3中全會提出60條、336項改革,其中國企改革當屬社會關注度最高的領域之一。盡管18屆3中全會甫一閉幕,上海市就率先推出了地方版的國企改革方案,盡管中石化已經開展了“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試點,但截至目前國企改革依然顯得“方向不明決心大”,呈現出不少爭論與分歧。特別是混合所有制改革在推進過程中,偏離了問題導向,出現了“為混合而混合”的趨勢。
厘清這些爭論,明晰改革方向,是推進國企改革的前提條件。中央顯然已經意識到了這些操作過程中的混沌,并在2014年12月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明確提出:“推進國企改革要奔著問題去,以增強企業活力、提高效率為中心,提高國企核心競爭力,建立產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的現代企業制度”。
回到原點:國企為什么要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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