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格蘭獨立公投之后被任命組建的史密斯委員會(Smith Commission)最近發(fā)布了一份報告,相當于蘇格蘭各主要政黨之間勉強達成的協(xié)議。
蘇格蘭的公共開支約為650億英鎊,其中約370億英鎊由蘇格蘭政府自己支出,主要用于醫(yī)療和教育。福利保障、國防和債務利息三項最大的開支仍由英國政府負擔。目前,蘇格蘭政府幾乎完全依靠來自英國政府的整體撥款。史密斯報告建議,蘇格蘭政府近一半的開支,應該通過以下方式籌集資金:將歸屬于蘇格蘭的全部所得稅收入以及一半增值稅收入的控制權,移交蘇格蘭。即使蘇格蘭無權調整增值稅稅率,來自這兩個稅源的收入也將取決于蘇格蘭經(jīng)濟的運行情況。除非蘇格蘭經(jīng)濟表現(xiàn)優(yōu)于英國其他地方,否則,其得到的實際補貼將只是逐漸減少。目前,蘇格蘭獲得的撥款比按其人口比例應得到的要多50億英鎊。
目前,英國個人所得稅分三個等級:基本稅率,適用于收入超過1萬英鎊免稅額的部分;較高稅率,適用于收入超過約4萬英鎊的部分;額外稅率,針對的是超過15萬英鎊的部分。蘇格蘭納稅人口中,大約210萬人適用基本稅率;37萬人適用較高稅率;1.8萬人承受額外稅率。蘇格蘭將有權自行設定所得稅稅率和等級,但不能改變總體結構和個人免稅額。其實,自蘇格蘭議會1999年成立后,它就已經(jīng)有了一些這方面的權力;它有權把基本稅率最高調整3個百分點,盡管蘇格蘭從未認真考慮過使用這一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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