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的相關報道大肆宣傳中國領導層推進“法治”的舉措。若果真如此,那將代表著2013年11月中共三中全會承諾的改革邁出了積極的重大一步。創建一個強大、獨立的司法體系是增進公民權利以及為公司和投資者創造公平競爭環境的關鍵舉措。
中國官方媒體,還有一些投行分析師和外國媒體評論員,借用其中一家官方媒體的話語,將四中全會譽為“繪制了一份法治藍圖”,這提升了法治可能已被提上領導人議程的預期。這是在玩文字游戲。
和2500多年來的情況一樣,中國領導人認為,中國需要“法制”(rule by law),但不是“法治”(rule of law)。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和他的同僚們無疑希望法律更有效地運行,但他們的目標是讓司法體系更加靈敏地響應中共的需求及其意愿,而不是通過使司法體系更加健全,讓中共政權及其組織機構更加負責任。法律太重要了,不能留給法院解決。自兩千多年前秦始皇推行法家學說以來,利用法律約束民眾就被視為自上而下統治的核心基礎。
您已閱讀24%(418字),剩余76%(1357字)包含更多重要信息,訂閱以繼續探索完整內容,并享受更多專屬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