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所有永久性居民,包括外國國籍的永久性居民,將頭一次有機會直接選舉他們的下一任領導者,即香港行政長官。
1997年以前,有28位英國籍港督在總共155年的時間里治理過香港。他們都是英國政府派來的;英國政府從未就港督人選咨詢過香港人的任何意見,說起來,也從未咨詢過英國民眾的意見。
如今說到英國對香港的法律和道德義務,人們會援引1984年簽署的《中英聯合聲明》為基礎。這份文件中并未提及普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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