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愛德華?斯諾登(Edward Snowden)首次披露美國和英國的政府監控行為以來,已經12個月過去了。這一年來,人們圍繞安全機構和通信企業之間的合作問題爆發了激烈爭論。
美英情報機構指出,他們要應對恐怖主義擁護者及暴力活動策劃者的威脅,就必須保有對公眾電話及互聯網通訊的訪問權。公民自由論者則回應說,如今的安全機構能夠訪問數量極其龐大的數據,因此也就能夠輕而易舉地窺探無辜者的隱私。
歐洲法院(European Court of Justice)在4月份做出一項裁決,使這場爭論在英國走向白熱化。該法院否決了以下這項規定:電信公司及互聯網服務供應商必須將數據保留最長達12個月的時間,并在安全部門出示許可證之后,將數據提供給他們。這一裁決導致的結果就是,各電信集團一直準備著銷毀許多文件,這讓英國安全部門的負責人們坐立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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