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四,一個成立不久的公民運動組織的三名活動人士被華東一法院判處最高達六年半的有期徒刑。該組織此前曾敦促政府官員公開披露個人財產。
這一判決被其他異見人士斥為判決過重。它反映出中共對于政治異見分子的態度日益強硬——不論這些異見分子采用多么和平的表達或他們的組織多么松散。中共領導人對于可能通過動員民眾威脅中共統治的任何獨立社會力量都十分警覺。另外,中共曾力求取締三名活動人士所在的新公民運動(New Citizens Movement)——盡管其組織十分松散。
其中一人的律師周澤表示,新余市一家區法院判處勞工運動人士劉萍和魏忠平6年半有期徒刑,而另一位活動人士李思華則被判處三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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