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別看有些重案要案一時半會兒偵破不了,但要是停車違規或坐公交車不買票很可能馬上就有人來管你,而且違規的高成本讓你不得不痛定思痛之后,痛改前非。有些罰單雖然不可理喻,但不得不說相對良好的社會秩序也正是基于這種違規的高成本對人產生的約束力。
剛到加拿大,經常在停車場看到有人拿著粉筆在汽車輪胎上做記號,后來才知道,停車場管理員在給汽車停車計時。因為一個管理員可能管著周圍好幾個停車場,他過一會兒回來檢查時,如果超過停車時間車還在這里,粉筆道兒就是標志,馬上就會貼罰單。但管理員的這點兒辦法馬上就被聰明的中國人“破譯”了。有人開車挪個車位,粉筆道兒就沒了,然后繼續超時停車。時間一久,管理員發現老辦法被破譯了就又上新手段了,開始不定時蹲點兒,給這些挪車位的人拍照、攝像留證據。我的一位同學就被拍個正著,除了老老實實交罰款,再無處可逃。
數月前,自己也吃了一張停車的大罰單,80刀(80 dollars)。當時把車停在一家當地最大的華人超市的停車場,然后到旁邊同一家、不同名字的華人超市取配的眼鏡,也就10分鐘的事情。這兩家超市隸屬于同一公司,購物發票都是完全一樣的名稱。取回眼鏡后在停車的這家華人超市開始購物,結果被貼了罰單。在溫哥華,很多朋友被罰,都是這類原因:車停在一家商場門口,只要離開,哪怕你還要回來繼續購物,一旦被那些神出鬼沒的停車管理員發現了,這張罰單就跑不掉。按照他們的理論似乎就是車停在哪里,人就只能去哪里,而且是直線目標,你順便進旁邊銀行、商店辦個事情都是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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