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你被公司炒魷魚的時候,最重要的就是迅速地把整個事情拋在腦后。不過對于吉爾?艾布拉姆森(Jill Abramson)來說,這將非常困難。這位《紐約時報》(New York Times)總編輯最近被炒了魷魚,不過此前她已將紐約時報的標志紋在了自己背上。
在我所聽說過的向雇主表忠心的舉動中,將一個彎曲的黑色哥特體字母“T”用墨水紋入自己的皮膚是錯得最可嘆的。這種行為比將現任愛人的名字紋在身上更加讓人難以理解。畢竟對于后一種舉動來說,有一定概率你心愛的對象會因此感到喜悅而非害怕,而且兩人從今以后白頭偕老至少是有可能的。
相比之下,將雇主的名字永久地紋在皮膚上則完全沒有任何道理。你的老板不但不會因此感到高興,反而更有可能認為這種行為既古怪又令人汗毛倒豎。工作已經不再是一輩子的事了。所有的工作崗位都會走到盡頭,而且結局通常并不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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