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著名作家阿摩司?奧茲在《故事開始了》一書中說,開始講一個故事,就像是在餐館里跟一個素昧平生的人調情。他提到了契訶夫的小說《帶狗的女人》。故事里的男主人公古羅夫想跟一位剛到當地的女人搭訕。他正在公園里吃飯,那個女人帶著一條獅子狗坐在旁邊的一桌。他親切地招呼那條小狗,但到小狗湊近之后又搖著手指嚇唬它。直到那個女人臉一紅:“它不咬人”。古羅夫趁機請求她,允許他給那條狗一根骨頭。于是,兩個人就搭上了話。
故事就是這樣開頭的。奧茲說,幾乎每個故事的開頭都是一根骨頭,用這根骨頭去逗引小狗,再通過小狗接近那個女人。
這個比喻真是新奇而又香艷。但每個寫作者都知道,想要找到一個好的開頭,真是要絞盡腦汁,一點浪漫的感覺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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