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要像對貧困宣戰一樣,堅決向污染宣戰。”這已成為今年中國政府工作報告中針對環境問題最為振奮人心的表述。但是,中國環境治理一直面臨的立法和執行難題,并不一定會因為一句“向污染宣戰”而改變。
決策者往往在公眾輿論壓力下才有立法修法的決心,但轉型中國的特殊性在于,任何與政府公共決策有關的議題,社會輿論往往都會轉為對政府能力甚至合法性的質疑,從而出現“意識形態”論爭淹沒解決之道探討的局面。即便最終能夠彌合共識,真正的決策也需要政治領導人的自上而下的施壓,而這一條件,往往又是需要一些特殊的偶然事件促成的。《環境空氣質量標準》的修訂過程,就是這一困境的真實寫照。
隨著中國“向污染宣戰”的指令開始從上到下執行,類似情況很可能再現。回顧《環境空氣質量標準》修訂的歷程,也許能對決策者、專業人士和普通民眾有所借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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