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亞馬遜(Amazon)高管可能會發現自己的名字出現在一個“非藥用盥洗品”系列上,這事兒讓我一整周都很歡樂。我對亞馬遜倒沒有什么意見,但英國手工化妝品公司Lush則不然。
Lush剛剛在倫敦一家法院打贏了一場官司,它狀告這家總部位于美國的互聯網集團的英國和盧森堡分公司,利用“lush”這個單詞將搜索引擎用戶,引導至亞馬遜自己網站上的化妝品頁面——盡管亞馬遜在英國根本不賣Lush的產品。
細讀判決書后我發現,此前Lush以Amazon.co.uk董事總經理克里斯托弗?諾思(Christopher North)的名字,為一套新的沐浴露及其他產品系列注冊了商標。法官稱Lush此舉“非常怪異”,但認為與本案無關。亞馬遜打算對該判決提出上訴。但無論法官是否維持原判,諾思的名字都將成為一個經典案例,永遠留在充斥著公司間的惡作劇、噱頭營銷和勾心斗角的枯燥管理勵志類圖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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