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外媒體呆了快二十年,我接觸過不少名人,也聽過不少無法寫入文章的八卦,一個感觸就是,好像沒有哪個名人的發(fā)展過程是完全陽光的,總有那么些不足為外人道的“污點”,哪怕是一些看上去業(yè)務(wù)相當(dāng)過硬的“大拿”。
這“污點”可大可小。最小的,比如“替補隊員上位”,或者更惡劣一點的,“過河拆橋上位”;中等罪惡的,靠忽悠或者狐假虎威取得優(yōu)勢地位。這在北京相當(dāng)普遍,很多人會虛張聲勢地暗示自己認(rèn)識一些“貴姓”的人,成功地把自己定位成“上面有人”的形象,偏還就有人買賬,主動把機會送上去;罪大惡極的,比如偷稅漏稅,或者是行賄(包括動用性資本);最最惡劣的,動用關(guān)系巧取豪奪。有位銀行家說一個項目進(jìn)行到一半,突然橫刀殺出一個“大腕”,然后煮熟的鴨子就飛到別人盤子里去了。有位演員說,一個大片,談好了自己演女一號的,合同都簽了,突然就黃了。你還不敢去告,更不敢捅給媒體,因為就算告贏了,也賠不了多少錢,卻很可能接下來兩三年都沒戲拍了。那么最終得到這個角色的女演員是如何贏得這個機會的呢?呵呵,也別盡往壞處想,里面也許有多種可能。
機會轉(zhuǎn)瞬即逝。僧多粥少,為了得到一個機會需要付出些代價,是可以理解的。況且,每個人欲望的大小不同、開出的價碼不同、愿意投入的精力不同、實力也不同,機會的采購方完全可以翹起二郎腿慢慢地挑選。即使在完全市場化的環(huán)境里,也不能排除灰色地帶。敢于深陷灰色沼澤的人至少有兩個優(yōu)勢:一,更渴望得到這個機會,因而更愿意為此投入時間與精力;二,更愿意付出代價,因而成本可能更低廉。因此最后的結(jié)果很可能是,綜合實力高但道德底線也高的人,最終敗給了綜合實力略低但道德底線也略低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