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公安機關發起的打擊網絡有組織制造傳播謠言專項行動,在一些地方已經完全被公權力搞成恫嚇民眾的“恐怖”行動。例如,河北清河警方居然對一個發帖詢問是否發生命案的網民進行刑拘,理由是該信息迅速被點擊1000余次,引起很多不明真相網民猜測,在該縣部分群眾中傳播,引起了恐慌。一個地方的警察機構,對這樣一條信息如臨大敵,可見,公權力的神經是到了何等脆弱的地步。
互聯網也是江湖,現實世界怎樣,網絡世界也怎樣。在中國有5億多網民,而且這一數字還在飛速增長的情況下,網絡環境確實需要凈化,對于涉嫌制造和傳播謠言,利用網絡實行敲打勒索等網上犯罪的行為,尤其需要嚴懲。因為網絡傳播的匿名、自由和交互性強的特性為網民提供了隱性身份,使得人們少了面對面的尷尬和法律的顧忌,不必去顧忌任何社會責任感。從而也使謠言的制造和傳播比過去任何時候都更方便,代價更少,并進而導致網絡謠言對政府公信力的殺傷力,及社會秩序的破壞,也非同小可,何況,在目前的轉型時期,政府公信力本來就不高。
然而,在肯定整治網絡謠言——且不管這場行動的真正目的是什么——必要性的同時,對治理手段、法律依據、方式方法等又必須講究,不應將打擊網絡有組織制造傳播謠言的行動,變成一場毫無法度、破壞法制、憑警察機構根據個體好惡進行自由裁量的運動。指出這一點是十分必要的。人們看到,自開展這場行動以來,不少微博大V、網絡知名爆料人及媒體記者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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