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化”是國人提出的一個概念,旨在強調“小城鎮”的發展。費孝通在八十年代初期提出發展小城鎮,吸納農業人口集中到小城鎮中生活、生產、發展,同時發展鄉鎮企業,鼓勵農村人口就地就業。
國際上沒有“城鎮化”的概念,通行的對應術語是“城市化”。在美國和德國,“市”和“鎮”屬于平級,都實行自治管理。我國強調“城鎮化”的背景主要是,長期以來政府推進朝大中城市發展的實際政策取向比較明顯,并造成了一種“單中心”的格局,也帶來了相關的問題,需要強調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的平衡發展。
我國最重要的政治、行政、社會、教育、文化、經濟和金融資源均集中在首都或者首府,特大或者大城市。政府還對大小不同的市、鎮推行一種行政等級制:特大城市的級別高于大城市,大城市的級別高于中小城市,中小城市的級別高于鎮(鄉)。根據“下管一級”的行政管理慣例,由較高級別的城市管理較低級別的鎮(鄉),較低級別的鎮(鄉)管理沒有級別的村莊。為了維持這種“單中心”格局,政府推行較為嚴格的城鄉戶籍隔離制度,優先發展城市,尤其是更大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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