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巴拉克?奧巴馬(Barack Obama)總統第二次就職演說中,他號召“我們人民”要堅持美國的個人自由與平等理想。當愛德華?斯諾登(Edward Snowden)披露美國國家安全局(NSA)的秘密監控項目時,他就是在迎接這一挑戰。正如這個國家的“國父們”一樣,他也在反抗一個觸手越來越長的政府的僭越行為。因此,奧巴馬應撤銷逮捕他的行動,赦免斯諾登。
斯諾登受到的指控包括盜竊政府財產以及未經許可傳播機密信息。但是,他并沒有把寶貴機密拱手送給外國政府,也沒有為謀私利而出售機密——這跟已經定罪的奧爾德里奇?埃姆斯(Aldrich Ames)或喬納森?波拉德(Jonathan Pollard)等間諜是不一樣的。相反,他出于原則,放棄了高薪職位,將個人自由置于危險之中。
斯諾登的動機令人贊賞:他認為同胞們應該知道真相,他們的政府正在開展一個范圍極廣、缺乏監管并有可能違憲的秘密監控項目。他的看法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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