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參議院一個委員會指控蘋果(Apple)利用其愛爾蘭子公司逃稅數十億美元。該委員會在本周發布的一份報告中提出了上述指控。有人會利用該指控,來炮轟那些“背叛祖國”的跨國公司和那些低稅收國家。但參議員們更應仔細審視的是美國自己的問題。美國稅法過于復雜,導致“不重復征稅”的原則被用來“重復免稅”。
誠然,這份報告確實揭露出蘋果諸多令人震驚的做法。這家技術公司一直采取比較大膽的方式管理稅收事務。利用美國和愛爾蘭稅收體系的缺陷,蘋果似乎捧到了參議員卡爾?萊文(Carl Levin)所說的那個“圣杯”——在任何地方都無需納稅。該報告指出,2009年至2012年期間,蘋果在愛爾蘭注冊、但受美國遙控的一家子公司獲得了300億美元收入,卻無需報稅。報告還稱,蘋果的其他一些子公司通過談判,將在愛爾蘭的稅率壓至2%甚至更低。
在經合組織(OECD)重點關注利潤轉移和稅基縮水問題、歐洲再次對不公平競爭表示不滿之際,該報告可能會將愛爾蘭推至聚光燈下。但平心而論,沒有證據表明愛爾蘭與蘋果簽訂了什么稅收優惠協議。此外——正如蘋果首席執行官蒂姆?庫克(Tim Cook)周二在該委員會面前所強調的那樣,也沒有任何證據顯示,蘋果的行為違反了法律。報告提到的一些避稅做法,大部分都是美國跨國公司常用的,因為美國稅法對海外和國內收益區分對待,為企業提供了一種合法避稅的途徑。最新統計顯示,美國企業無需繳稅的收益總額達到1.7萬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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