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國的治理需要遵循一套憲則,也就是基本規則。《國語》曰:“順其憲則”;《舊唐書》曰:“永垂憲則”。老子《道德經》留下的古訓是:“治大國,若烹小鮮”。宋徽宗對老子此話作注如下:“事大眾而數搖之,則少成功;藏大器而數徙之,則多敗傷;烹小鮮而數撓之,則潰,治大國而數變法,則惑……”。
中國的改革過程,本質上體現為經濟、社會與政治領域的立憲過程。這三方面的立憲結果,就是形成一種憲政秩序。這里的“憲”,就是1986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布坎南所指的基本規則,憲政、憲制或憲則。近年來,中國的分利集團日益強盛,控制了各個重要的基礎部門,對中國未來的立憲構成嚴重威脅。
迄今為止,對如何完成上述三大領域的立憲,已經存在充分的人類知識積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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