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我在高盛(Goldman Sachs)時,一位上司常常告訴我,要想在金融領域干一番事業,從事交易工作不是最明智的方式。真正賺錢的是讓其他人交易和投資,自己做個中間人就行了。一天多次地向買賣雙方收取一些回報或傭金是最有把握的致富方式。我沒有聽他的——交易是我唯一的愛好。對我而言,每日在市場搏殺并戰勝它遠比賺錢有趣。
隨著時間的推移,我的這位上司獲得了越來越多的回報,日積月累下來,他果真變得非常的富有。在過去20年間的倫敦金融城里,他的情況并非個例。銀行年復一年地給員工發獎金,實際上被自己的員工打劫了。私人股本公司已經將企業榨干,絲毫不顧及歷史或社會反響。人們發明出新的、復雜的金融衍生品,目的是只讓極少數交易員能夠理解,并讓天真的投資者買下來。不對稱的回報違反了道德和倫理。
因此,當我看到奎庫?阿多博利(Kweku Adoboli)的判決時,并不感到意外。阿多博利給瑞銀(UBS)造成了巨大損失,結果被判處7年監禁。一些人懷疑他是否真的是巨額損失的罪魁禍首,畢竟他所處的工作環境似乎就要求他不惜代價地賺錢,也很少有人因為獲得巨額盈利而被解雇或被問及難以回答的問題。我認為,阿多博利看上去是一個正派、工作努力的人,與他的同事沒有什么不同。他的辯解似乎是,他從未想傷害任何人,但他的交易出了問題,他只是想要把錢賺回來。對我而言,這聽起來足夠真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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