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說來,山寨是指制售假貨的行為,是一種需要禁止的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為,如假名牌和盜版軟件等。總體上看,中國社會各界對假東西的態度是明確的,公眾對于假貨也非常厭惡,如中國早已加入國際保護知識產權的有關協議,專門設立了“3?15”打假日,世界上恐怕少有國家像中國這樣轟轟烈烈地打假。然而年年打假,成效卻并不顯著,假貨依然我行我素,屢禁不絕,甚至在某些要命的領域如食品問題上反而有猖獗之勢。要解開這些謎團,就需要追問山寨和假貨產生的根源,究竟是哪個環節出了問題?
從思想源頭上看,山寨很大程度上是國人把變通進行到底的結果,多數情況下屬無法無天、明目張膽的侵權行為,而且這部分人混淆了變通和侵權的界限。按照《現代漢語詞典》給出的解釋,“變通”是指“依據不同的情況,作非原則性的變動。”顯然,以侵害他人權益為基本特征的山寨,涉及到的是原則問題,不能簡單以變通為名輕描淡寫,搪塞過去。
山寨產生的根源和流行的原因很復雜,就那些制假販假者而言,他們的目的就一個,即為了贏利,但手段是非法的,這一點各方并無異議。肯定有人會說,制假販假至少解決了部分人群的就業問題,事實上也確有一些地方要員暗中為制售假貨者提供保護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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