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幸福是英國政治經濟學中一個傳統。18世紀功利主義創始人杰里米?邊沁(Jeremy Bentham)是對功利主義(utilitarianism,又稱效用主義)這么下定義的:“所謂效用的原則,是指按照會促進或妨礙利益相關者的幸?!绻且粋€群體,就是指這個群體的幸福;如果是某個具體的人,就是指這個人的幸?!膬A向,來贊成或反對任何一項行動……那么,群體的利益是什么?就是構成群體的各個成員的利益的總和。”
這一原則不如聽起來那么理所當然。在邊沁所處的時代,它就受到了許多其他原則的挑戰;比如說,根據為了法國的榮耀或者普魯士國家疆土擴大所做的貢獻來衡量行為。更厲害的是亞里士多德學派的幸福觀對它構成的挑戰,該派認為幸福只體現在完善哲學觀念中的美好生活。
同時,邊沁的追隨者們為如何衡量幸福感到焦慮,最終他們將幸福詮釋為滿足意愿——人們在市場中或者在投票中的選擇就體現了他們的意愿——的機會。這無法讓高尚的人感到滿意;但它起碼認為個人選擇很有價值,而并未企圖深入探索人的靈魂。
您已閱讀26%(437字),剩余74%(1220字)包含更多重要信息,訂閱以繼續探索完整內容,并享受更多專屬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