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我開始在倫敦為投資銀行摩根士丹利(Morgan Stanley)做金融資產交易。當時我的交易品種包括債券、衍生品以及相關證券。其中一種衍生品是基于3月期倫敦銀行間同業拆借利率(Libor),即一家銀行向另一家銀行借款3個月所應支付的利率。摩根士丹利不參與銀行間市場交易,因此我不能直接以Libor借入或貸出資金。我能做的是交易3月期Libor期貨合約。
下面舉一個例子來說明期貨合約的相關規則。假設你我都擔心3月期Libor未來可能走高,并且特別關注3月期Libor在9月份將處于一個怎樣的水平。假設該利率目前為1%,我們今天即可選擇按此水平有效鎖定9月份時借款3個月的成本。如果9月份時3月期Libor實際為2%,則我們的合約將確保我們仍能按1%的利率進行借款。3月期Libor期貨在當時和現在都是倫敦國際金融期貨期權交易所(Liffe,目前是紐約證交所-泛歐交易所(NYSE Euronext)的一部分)的交易品種之一。Liffe提供9月份交割的標準期貨合約,其結算利率水平在9月份第三個周三的上午11點確定。
1991年時,我可在實時交易顯示屏上看到Libor的變動。當年9月第三個周三的上午11點,我緊盯著交易顯示屏,以確認上述期貨合約的結算利率水平。不久之后,Liffe宣布了該合約的結算利率水平,但它與我屏幕上顯示的數據相差了好幾個基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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