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很容易將“股東之春”僅僅視作一場反對銀行業薪酬制度的運動。實際上,它對各式各樣的企業產生了影響,比如法國航空-荷蘭皇家航空集團(AirFrance-KLM)、零售商家樂福(Carrefour)、石油企業殼牌(Shell)以及世界最大的廣告集團WPP,影響范圍則從美國、英國到法國、德國和瑞士。與“阿拉伯之春”一樣,這場運動也有著一個相當宏偉的名字。在它的沖擊下,藥業集團阿斯利康(AstraZeneca)、保險集團英杰華(Aviva)以及媒體集團Trinity Mirror的掌門人紛紛下臺。
為了探究機構投資者如何“品味”自己的勝利,上上周我專程趕赴里約熱內盧參加在那里舉行的國際公司治理網絡(ICGN)年度會議。ICGN是一個全球性會員組織,其使命在于提升公司治理水準,主要會員是合計代表著約18萬億美元管理資金的機構投資者。
但令人印象極為深刻的是,那里并沒有洋溢著歡慶的氣氛,而是彌漫著一種無可奈何的情緒。對于很多投資者來說,與許多市場中連股東基本權利都缺位的大環境相比,這次的“造反”不過是個小小的插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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