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位頭腦清醒的人都不會懷疑美國最終必須增稅。美國目前的預算赤字已難以為繼,而其稅收與國內生產總值(GDP)之比,在經合組織(OECD)國家當中是最低的。上世紀90年代的歷史表明,美國可以在不損及增長的情況下增加稅收。其他國家也有類似的成功經驗。以瑞典為例,該國稅收為GDP的53%,在過去10年里增長快于美國。而把州和地方政府計算在內,美國稅收僅為GDP的32%。以上這些事實表明,很不幸地,共和黨中有很大一部分人的頭腦不夠清醒。
同樣,任何一位頭腦清醒的人都不會懷疑美國必須借助稅收制度緩解社會不公。一定程度的不公是有好處的:它對冒險和努力進取構成了激勵。但過分不公則有明顯的害處:它損害了重視才能的精英體制。隨著財富和收入差距的擴大,那些具有才華的窮孩子越來越難以同手持iPhone、社會關系廣、花重金接受教育的富孩子展開競爭了。這種局面不但在政治上具有破壞性、在道義上不公平,而且極大地浪費人力資本。
這一切似乎都在表明,巴拉克?奧巴馬(Barack Obama)呼吁實施“巴菲特稅”(Buffett tax)是正確的。但當他這么做時,不過是使我們想起,為什么他如此令人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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