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了《綠色信貸指引》。隨著該指引的出臺,中國在全球范圍內一躍成為首先在銀行部門施行環境標準及準則的國家。尤其突出的是,《指引》將企業融資與項目融資同時納入了強制管轄范圍,為金融機構對企業環境問題進行監管提供了重要依據,明確了環境問題與信貸準入之間的關系。該《指引》的實施必定會步履維艱、困難重重,但是,其嚴肅性卻不容置疑。
今天,美國商會在華盛頓發表了其第一份有關中國企業社會責任的研究報告——《中國:企業責任推動可持續增長》,我是撰稿人之一。這項研究的目的是為了讓企業對中國快速變化的經營環境有所了解。
這份報告探討了中國公開關注的“企業社會責任”的實質。那么,這究竟只是綠色的粉飾,抑或只能算是與商業和國家發展有點關系的附屬工作?還是中國為打造成一個世界領先的廣泛綠色經濟體而制定的一項深層戰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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