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污染受害者在申請賠償的時候卻無法可依,這使得他們的申賠過程更加困難。原國家環保局副局長張坤民接受中外對話孟斯的采訪時說,立法之路可能需要10年的時間。
“在罰款有限、賠償偏低的情況下,必然普遍出現“違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不正常現象,一些不負責任的企業更會膽大妄為。”
近年中國屢現特大環境事故,而污染者的賠償遠低于公眾預期,凸顯當前中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的無力。環境保護部不久前公開發布了《關于開展環境污染損害鑒定評估工作的若干意見》,欲逐步推動立法,孟斯就此采訪了關注此議題的原國家環保局副局長張坤民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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