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美國一樣,在英國,金融危機后當選的新政府曾信誓旦旦地表示,加強消費者保護將是新監管制度的核心要素。同樣與美國一樣的是,在英國,這一目標已被逐漸淡化。
消費者保護與市場管理局(Consumer Protection and Markets Authority)如今將更名為金融市場行為監管局(Financial Conduct Authority)。更名是恰當的,因為它的目標將是“維護并提升公眾對金融體系的信心”。真是這樣?
英國藥品與保健品管理局(Medicines and Healthcare products Regulatory Agency,簡稱:MHRA)的使命是,“通過確保藥品和醫療器械具有治療效果、安全性在可接受范圍內,來增強并保護公眾健康”。如果MHRA不負使命,那么公眾很可能會對醫療體系懷有信心。但這與金融業的例子恰好相反。“維護并提升公眾對制藥業的信心”并非制藥業監管部門的職責,而是行業協會的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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