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限制向來是貿易保護主義者最青睞的武器。但出口限制也逐漸成為一個問題。世貿組織(WTO)周二裁定,中國使用配額和關稅來限制出口的做法違規(guī),這也是首例此類訴訟。此案針對的是中國對鋅和焦炭等原材料出口實施的限制,但它卻開創(chuàng)了一個判例。該判例同樣應該適用于稀土——稀土可用于制造從手機到智能炸彈等各類高科技產品,而中國占全球稀土產量的97%。這委實是個好消息。
從經濟學角度講,實施出口限制并不可取。這會擾亂全球供應鏈。即便對于出口國而言,這種做法帶來的好處也只會是黃粱一夢,因為限制措施會對定價機制形成阻礙。如果可能的話,最好是讓定價機制發(fā)揮作用:提高價格不僅能有效實現稀缺產品的限制供應,還會鼓勵有能力這樣做的供應方增加產出,最終再將價格降下來。
在某些情況下,出口限制也許是兩害相權取其輕——為預防有可能引發(fā)災難的食品短缺而實施的出口限制就是一例。中國認為,其出口限制政策是正當的,是為了保護可枯竭自然資源。根據世貿組織規(guī)定,這樣的辯護也許是允許的。但保護資源顯然不是中國這樣做的動機:如果情況確如它所說,那解決辦法應該是對生產而非對出口實施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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