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歐元區危機“胡亂應付”的做法,未能解決歐元區內部發展不均衡的根本問題。正如標準普爾(Standard & Poor's)周一下調希臘債務評級所表明的那樣,如果這種情況持續下去,歐元將走向無序的債務整肅,同時,隨著一些實力較弱的成員國崩盤并脫離歐元區,最終導致歐元區自身的分崩離析。
歐元從未完全滿足其作為一個理想貨幣區域所必備的條件。實際上,歐元區領導人曾希望,財政、貨幣和匯率政策的匱乏,將需要歐元區加快結構性改革的步伐。他們希望,這些改革會使各成員國的生產率和增長率趨同。
最終結果有違預期。自相矛盾的是,早先利率趨同的光環效應,反而使得歐元區各國財政政策的差異加大。希臘和葡萄牙等國危險地缺乏約束,而與之對應的,不過是西班牙和愛爾蘭等其它國家資產泡沫的累積。結構性改革被推遲,而相對于生產率增長的薪資增長出現分化。其結果是歐元區外圍國家喪失了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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