瑪莎?斯圖爾特(Martha Stewart)說過,她有三個最大的性格缺陷:缺乏耐心,過于寬容,有時又不夠寬容;皮埃爾?伊夫?戈比歐(Pierre Yves Gerbeau)宣稱,自己最大的弱點是“誠實過頭”;樂施會(Oxfam)負責人芭芭拉?斯多金(Barbara Stocking)則如此描述自己的最大缺點:“我做事速度太快。”Pi Capital的大衛?詹保羅(David Giampaolo)的“缺點”著最令人作嘔。他說,自己“過于輕信別人,也過于隨和。”
過去一年半以來,英國《金融時報》每周都會向商界領袖提出20個問題,其中就包括“你最大的三個缺點是什么?”通過對答案的研究,我積累了寶貴的數據,它們為我長期秉持的理論提供了壓倒性的支持。首席執行官們三個最大缺點中,首先就是缺乏自知之明,其次還是缺乏自知之明,第三則是對自己做“無罪推定”的超強意愿。
在描述自己的缺點時,60位商界領導人中,有58位遵循了同一條規則:任何弱點都是完全可以接受的——只要它實際上是一種優點就行。他們幾乎都舉出了缺乏耐心、完美主義和過于苛刻這三條——對于一位首席執行官來說,所有這些實際上都是相當不錯的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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