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前,當約翰?博思威克(John Borthwick)和安迪?魏斯曼(Andy Weissman)聯手在互聯網上創建社交媒體公司時,他們并不確定該如何行動。這兩位前美國在線(AOL)高管知道自己的目標是什么,但不是很清楚如何才能實現目標。
“我們花了一年時間嘗試找出最佳辦法,”魏斯曼說。“我們想過投資和創建一些東西,也想過或許可以收購。我們試過一些辦法,但都沒有奏效;在印度的離岸開發也不幸失敗。我們曾經懷疑是否應該擁有一項核心技術,但后來意識到這是不相干的。”
最后,兩位合伙人確定了這樣一種結構:一個可以投資和發展小型初創企業的公司。它既不是風險投資基金,也不是像比爾?格羅斯(Bill Gross)在加州帕薩迪納創立的IdeaLab那樣的初創企業孵化器,而是兩者兼而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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