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聽到過以下幾種“混混老板”的事跡:
經常出席行業峰會,熱衷于出頭露面發言致辭。但在公司里開會只講大道理,對具體項目,甚至是大項目缺乏了解。從來沒有見到他加班過,除了他的老板偶爾來視察工作的時候……
全公司的人都知道他外面養著自己的小公司,或者與客戶有公事以外的合作關系,經常把公司項目批給自己的小公司或相熟的客戶做,作努力經營公司狀,實則努力為自己撈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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