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的城市化水平同該國的經濟發展水平緊密相關。一般說來,城市化水平越高,則表明該國發展程度越高。推動城市化進程的作用力大致有兩種:一種源于農業部門的推力,如農業產出及生產率,農業部門的就業機會和農村過剩勞動力數量,以及農村與城市之間的收入差別。另一種是來自城市的拉力,主要由城市各部門的就業機會,城市人口自然增長率以及城市與農村之間收入的差別所決定。但這種推與拉的作用力會因種種原因特別是制度上的因素而受到阻礙。例如計劃體制下所形成的城鄉差別,特別是由于制度因素所造成的城鄉之間勞動力流動的限制使中國的城市化率(城市人口占總人口的比重)長期處于很低的水平。改革初期的城市化率(約19%)尚低于中國唐朝(公元745年)和南宋時代(公元1200年左右),分別為20.8%和22%)。另從國際比較來看,日本早在的20世紀20年代末,韓國在1950年,美國則在1860年就達到了這一城市化水平。
農村大量剩余勞動力因無法被轉移出來而聚集成了一股巨大的能量,有待于在條件成熟時被施放出來,形成城市化進程的強大推力。這一巨大能量由于下列因素而被迅速地施放出來,從而形成了中國近年來所出現的前所未有的城市化浪潮。首先,農村改革促進了農業產出的增長和生產率的提高,進一步增加了轉移農村剩余勞動力的要求,從而形成了城市化進程的巨大推力。其次,城市部門的改革與經濟的對外開放,創造出大量的工業與服務部門的就業機會和對勞動力的需求,因而又形成了城市化進程中的拉力。再次,業已存在而且在不斷擴大的城鄉收入差別促使大量農民工從農村轉移到城市。最后,價格改革與市場體制特別是勞動力市場的確立與完善,戶籍制度的改革,社保體制的建立與農民工待遇的不斷改善,都對城市化進程起到了重要的推動作用。
經過三十年的改革與發展, 中國的城市化率已達到45%的水平。這一水平同日本50年代,韓國70年代以及美國第一次世界大戰之前的水平相當。這一水平雖然還略低于世界城市化的平均水平(約47%), 但就其速度與規模來說, 則是人類發展史上前所未有的:中國的城市化率每增加一個百分點意味著上千萬人從農村轉移到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