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元區能否以當前形態繼續存在?要想回答這個問題,我們必須考慮以下三個更確切的問題。首先,爆發主權債務違約潮的可能性有多大?其次,歐元區會做出防止主權違約所需要的改變嗎?第三,主權債務違約后,歐元區還能繼續存在嗎?我的答案分別是:很可能;很可能不會;可能——但不確定。
對于新興國家的專家來說,目前所發生的一切都是再熟悉不過的了:我們可稱之為“突然停止”。2007年之前,人們可以以優厚的條件獲得信貸,用來支撐資產價格泡沫、建筑和消費,無論是私人還是公共部門。接著,市場突然間轉向節制:資金枯竭,房價暴跌,建筑業崩盤,政府為混亂的金融體系的債務提供擔保,經濟低迷,財政赤字激增。
正如美國馬里蘭大學(University of Maryland)的卡門?萊因哈特(Carmen Reinhart)和哈佛大學(Harvard)的肯尼思?羅格夫(Kenneth Rogoff)在今年初發表的一份報告中所言,“危機期間,政府的巨額債務負擔常常會現形,暴露出樂觀的公眾似乎沒有察覺的償付能力問題”。目前歐元區外圍國家的情況正是如此。希臘隱瞞了本國真實的財政狀況。在愛爾蘭和西班牙(就像美國和英國一樣),經濟繁榮掩蓋了巨額潛在財政負擔。同樣引人注目的是,銀行的風險與主權債務的風險居然如此密切關聯。后者陷入困境的部分原因就在于,一些銀行一方面太大而不能倒閉,另一方面太大而無法挽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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