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七回歸之后,香港便成為中國的一部分,香港人也被認為是中國公民。“一國兩制”的思想在解決兩地居民所遇到的實際問題時,針對生活在香港和大陸的中國公民實施的辦法有很大差別,“國民身份”問題就是其中重要的一項。
一位從事文化演出的朋友曾對我抱怨,有次他們邀請香港的文化團體到上海演出,按照慣例以演出為目的進入內地,必須先到有關部門申請批文和簽證通知表,拿到這兩樣材料后才能在出發地申請簽證。這個團里的演出人員有香港人,外國人以及同時持有香港特區與外國護照的“雙重國籍”人士。前兩者只需要接待單位分別去文化局和文化部申請相對應的材料,很容易就可以辦好;但在辦理后者的材料時卻遇上了麻煩,文化部工作人員看到申請后,認定這類人士為中國公民,不予頒發外籍人士適用的批準材料,認為他們應該去文化局辦理相關手續;而文化局只同意給批文,卻不同意給他們簽證通知表。可是,這些擁有兩本護照的團員,必須具備準入簽證才能被允許入關。這樣一來二去,眼看演出日期將近,這些演出人員的簽證卻遲遲下不來。最后這個文化團體在香港找了多家機構開具了證明文件,才終于得以順利抵達上海進行演出。
“寧愿請國外團體來上海演出,也好過邀請香港團啊!其實到最后我還是不知道以后再遇到這樣的問題該怎么辦”,那位朋友在聊天最后發出這樣的感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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