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漏油而尋求賠償的大連漁民們,還在艱難的上訪過程當中。他們沒有從中石油這家富得流油的公司、沒有從地方政府那里得到絲毫安慰。
中石油在大連漏油事件中的傲慢態度,顯示該企業既缺乏社會責任感,也缺乏民事主體平等的法律意識,更缺乏市場經濟中的規則意識。
到目前為止,中石油對漏油事件惜字如金。到7月26日,大連市政府召開了四次新聞發布會,中石油連續四次缺席。這家公司像個封閉的獨立王國,事故信息發布主要受制于中石油集團內部文件《重大敏感信息發布管理暫行規定》,總的原則是低調、正面、有序。與此同時,網絡上流傳 “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新聞報道公文稿件慎用詞匯表”,包括不能用“壟斷”“暴利”“圈錢”等詞匯,并稱發布“詞匯表”是為“正確引導輿論”。顯然,這家公司自視為擁有維護社會秩序重責的特殊機構,只要正確引導輿論就能搞定,很難想像一家擁有公眾公司、參與國際競爭的巨無霸企業能說出這樣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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