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蒲縣建了一個“蒲子文化宮”,規模宏大,投資上億,被網民揭發之后,陷入了輿論的漩渦。主要質疑點有二,一曰面子工程,二曰洗錢工程。當地官員回應說,這符合老百姓的需要,是民心工程;而且經過嚴格審核,說不上勞民傷財。
面子工程,又叫形象工程、政績工程,是指官員好大喜功,搞一些徒有其表、實際用途不大的奢華建設。正如蒲縣縣委書記喬建軍所辯解的那樣,官員們總是聲稱,這種工程外觀氣派漂亮,代表一個地方的形象,能夠提升城市品味。但是公眾往往認為,這不過是一種幌子,官員們真實的目的,除了洗錢斂財之外,在于做表面文章,虛榮浮躁,想要把自己的名字“刻”在城市地標建筑上。這些批評雖然基本無誤,落實到一個具體的事件中,卻難免有猜測的成分。
媒體批評說,蒲縣縣城人口不過三萬多,年財政收入才三億多元,搞一個如此浩大的工程,顯然違背了常識。不過,這個常識的邊界在哪里,還是有些模糊不清。蒲縣官員辯稱,該縣2009年可支配財力已達5.9億元,該工程總投資雖然超過1億元,但是分年分批投入,縣里財政足以承受。倘若真是如此,該工程是否就多了一些合理性呢?又假如此事發生在財政收入十億元、二十億元的縣里呢?沿海一些人口超過百萬、年財政收入上百億元的市鎮,是否就可以花上二三十億元去建一個文化宮呢?以人口和財力作為標準,也很容易忽略一些貧困地區人們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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