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人對證交會(SEC)起訴高盛(Goldman Sachs)的案子興趣盎然。許多人預計,行為不端者最終將受到懲罰。但這不是重點。問題更多地在于什么才是允許做的事情,而不在于防止不允許做的事情。這并非是在否認經濟危機背后存在大量的欺詐行為。正如約翰?肯尼思?加爾布雷斯(John Kenneth Galbraith)所寫的,“貪污行為”總是在市場繁榮時期增多。但就像我上周辯稱的那樣,真正的災難在于體系內部那些合法經營的賭徒所冒的風險。
大型機構扮演的角色顯然存在問題:它們既充當賭場,又是賭桌上最大的賭徒,還擔任其他賭徒的代理人,而且就算一切都出現問題,它們也可作為有限責任及政府隱/顯性紓困的受益人。這就必然導致災難反復發生。在金本位體系下,紓困規模受到限制。在法定貨幣體系下,則沒有此類限制——直到該貨幣急劇貶值那一刻。
那么,我們應該做些什么?讓我們先從可靠地提高金融體系穩定性這件最起碼的事情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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