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證交會(SEC)對高盛(Goldman Sachs)提起的民事訴訟,將遭到被告人的有力抗辯。猜測哪方會勝訴很有意思;但在近幾個月內我們不會知道結果。不過,不管最終結果如何,該案都會對美國國會正在考慮的金融改革立法產生深遠影響。
不管高盛是否有過錯,本案所涉的那筆交易顯然沒有任何社會效益。它涉及一種復雜的合成證券,源自于將現有的抵押貸款證券“克隆”成模仿原型的虛構單位。這種合成的債務抵押債券(CDO)沒有為任何額外的購房融資,也沒有提高資金的配置效率;它只是增加了房地產泡沫破裂時價值暴跌的抵押貸款證券的數量。這種交易的主要目的,是創造手續費與傭金。
這清楚地展示了衍生品與合成證券,如何被用來無中生有地創造虛有價值。市場上生成的AAA級CDO的數量,要多于AAA級標的資產的數量。盡管所有參與方都是專業投資者,但這種操作仍在大規模地進行。這種操作持續了數年,并于大崩盤時達到頂峰,其結果是巨額財富虧損。我們不能放任這種做法繼續發展。即使所有參與方都是專業投資者,衍生品與其它合成產品的使用也必須受到監管。普通證券必須先在美國證交會(SEC)進行登記,然后才能交易。合成證券同樣應該登記,盡管這項任務可以被指派給另一個機構,比如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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