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沒寫在工作職責上的事兒,做做無妨。凡是有臺能上網的電腦的員工,誰會忙得連網上的新聞和熱門視頻都沒空看呢?與其在網上磨洋工打發時間,不如利用它們做些疑似“拍馬屁”的事兒:比如給客戶打個贊揚電話,夸他的博客文采好;比如幫熱愛唱KTV的老板搜集一些新歌mp3,當然事先要研究他喜歡的風格,別忘了送頂“歌神”的高帽子;比如給即將離職的高管寫一首情深意切的十六行詩,歌功頌德之外不經意間流露出依依不舍的情緒——誰知道人家是不是被挖走坐更高的職位了呢?
這些舉手投足之勞的小事兒——大部分屬于禮節性或是保姆性的,說得難聽點,是馬屁,是阿諛奉承,說得好聽些,是懂事,善解人意,甚至善良勤勞。難道不是嗎?作為公司員工,主動與客戶維系優質的關系;作為下屬,積極為上司分擔勞動密集型事務;作為同事,樂于在辦公室創建其樂融融的工作氛圍。如果業務能力相當,這樣的員工不升職,升誰的?
但職場上人與人之間的相處常常不是按照“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的老法則來的。恰恰相反,你過于勤勞,就容易致使你的受益人懶惰;你過于善解人意,就會培養別人的貪得無厭。就像溺愛的母親和被寵壞了的兒子,當兒子終于犯下滔天大罪時,很難說清母親的過錯究竟占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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