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昨日宣布,到2020年,它將把本國的碳排放強度較2005年削減20%到25%,但這一削減將基于自愿的原則,而不作為任何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對抗全球變暖國際協定的一部分。
印度環境部長杰倫?蘭密施(Jairam Ramesh)告訴國會,該削減目標將通過一系列舉措加以實現。這些措施包括:到2011年12月,頒布所有機動車的燃料效率標準;完成節能建筑條例的立法;確保在所有新建的燃煤發電設施中,有一半使用潔凈煤技術。
這些行動將是逐漸過渡到低碳經濟的一部分。蘭密施表示,鑒于印度易受全球變暖的影響,這一轉變符合印度的“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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