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遲了三年之后,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終于開出了給中國的藥方。《IMF協定》第四條規定,IMF執行董事會通常每年與成員國進行雙邊討論,并對成員國提出評估意見,這一過程被稱“第四條磋商” (Article IV consultations)。
因為中國在人民幣匯率問題上與IMF的分歧,過去幾年的評估均未完成。這種情況終于在2009年發生了變化。7月22日,IMF宣布與中國的第四條磋商已在7月上旬完成,并公布了對中國的評估意見。
本輪金融危機,為中國與IMF關系改善提供了契機。中國在G20倫敦峰會前夕高調呼吁改革國際貨幣體系,支持IMF發揮更大作用。IMF在成員國的緊急貸款需求面前,資源捉襟見肘。本周,IMF剛剛公布了增加中國特別提款權約合90億美元的增資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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