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社交場合,免不了要自我介紹一番,或者引薦朋友認識。很多人覺得這很容易:“您好,我叫小沈陽,唱二人轉的,很高興認識你。”或者:“Hi,Rose,介紹你認識我的朋友Jack,他是一位廣告人。”這不就結了?
可是我保證,像這樣平淡無奇的介紹,下次見面時,你十有八九會忘記對方的名字,甚至壓根兒忘掉這個人。忘記別人是誰可能會尷尬,不被人記住才最可悲。
有句老話叫“貴人多忘事”,此話怎講?如果你不經常出入交際場合,每隔一兩個月才有機會認識一位新朋友,那你應該會記住他的名字。可如果你屬于“觥籌交錯”的半上流一族,熱衷于參加各類聚會拓展人脈,那么,記住別人是一門功課,讓別人記住則是一門技巧,你值得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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