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賣活動的中標者有時出價過高,這種現(xiàn)象被稱為“贏家的詛咒”。但美國財長蒂姆?蓋特納(Tim Geithner)上上周提出的、為充斥金融體系的不良資產定價的計劃,向私人投資者提供了異乎尋常的激勵,誘惑他們高價收購不良資產:如果資產價值最終遠低于收購價格,則大部分損失將由政府買單。實際上,投資者對這些資產的競購越積極,結果對納稅人就越不利。我將這稱為“納稅人的詛咒”。
舉一個簡單的例子就能說明問題。假設有一批抵押貸款支持證券(MBS),若這些抵押貸款可確保得到全額償付,則這批證券的價值為2000萬美元;但它們也可能最終變得一文不值。不管你花多少錢收購這批證券,美國政府都同意:若出現(xiàn)任何損失,政府將承擔全部損失的約85%;而若產生任何收益,其中的一半將歸你所有。作為交換,你只需承擔收購價的約7.5%。這批資產能賣多少錢取決于兩個方面:其他人參與競購的積極程度,以及資產的最終價值存在多大的不確定性。
為簡單起見,假設這批資產價值為2000萬美元和價值為零的概率相等。假設你以1000萬美元的價格中標。根據(jù)蓋特納的計劃,你出資75萬美元,獲得一筆股權;政府出余下的925萬美元:850萬美元為貸款,75萬美元換取同樣份額的股權。你有50%的機會收回全部資金,并從中獲利500萬美元(在這種情況下,另外500萬美元收益歸財政部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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