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魯塞爾周三公布的提議草案顯示,向歐盟供應智能手機的制造商將面臨提供備件和確保更長的電池壽命的嚴格要求。
歐盟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表示,從智能手機上市之日起的至少5年內,應提供至少15種不同的零部件,而且電池應至少能承受500次完整的充電,而不至于退化到容量的83%以下。
手機還必須顯示一個能效標簽,類似于用于洗衣機和洗碗機的能效標簽,將顯示電池續航能力和其他特性,如抗跌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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