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克薩斯州總檢察長起訴Facebook的母公司Meta,要求其賠償數十億美元,理由是該公司在未經適當同意的情況下,通過其最近關閉的面部識別系統獲取和利用了公民的生物特征數據。
德克薩斯州總檢察長肯?帕克斯頓(Ken Paxton)周一提交的訴狀中指控該社交媒體平臺“在未經知情同意的情況下”,從發布在該平臺上的照片和視頻中收集了數百萬生物識別信息,違反了州隱私法。
起訴書指出,這包括來自Facebook用戶——以及未注冊該平臺但在其他用戶的內容中出現的人——的面部掃描數據,收集這些數據是為了訓練該平臺的面部識別技術,以“獲取自身的商業利益”。
您已閱讀32%(271字),剩余68%(578字)包含更多重要信息,訂閱以繼續探索完整內容,并享受更多專屬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