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shù)十年來,紐約南區(qū)法院的檢察官以兩件事而聞名:承辦最為高風(fēng)險的案件,以及幾乎不受華盛頓掣肘地辦理這些案件。
他們起訴了華爾街金融家邁克爾?米爾肯(Michael Milken)和伯納德?麥道夫(Bernard Madoff)、加密貨幣創(chuàng)始人薩姆?班克曼-弗里德(Sam Bankman-Fried),以及史蒂夫?科恩(Steve Cohen)旗下SAC資本(SAC Capital)對沖基金的高管。他們還讓嘉能可(Glencore)和丹麥銀行(Danske Bank)等外國公司認(rèn)罪。
在唐納德?特朗普(Donald Trump)第一任期內(nèi),紐約南區(qū)法院的檢察官——這一機構(gòu)常被簡稱為“紐約南區(qū)(SDNY)”——將總統(tǒng)的律師邁克爾?科恩(Michael Cohen)送進了監(jiān)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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