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美國法官駁回了聯邦貿易委員會對競業禁止協議的禁令,稱該監管機構沒有權力阻止禁止員工在競爭對手公司獲得新工作的協議。
周二,得克薩斯州北區的美國地方法官阿達?布朗(Ada Brown)在裁決中寫道,該規則“武斷且任性,因為它在沒有合理解釋的情況下過于寬泛”,并得出結論稱,該監管機構“缺乏發布該規則的法定權力”。
聯邦貿易委員會發言人維多利亞?格雷厄姆在一份聲明中表示,該機構對這一判決感到“失望”,但發誓要“繼續為阻止競業禁止協議而斗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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